----------------------------------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吴江太湖新城社会事业局关于[中午公告]保安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二7月19日
苏州吴江太湖新城社会事业局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已于2018年6月27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对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公告如下: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7.1“自投标截止日起九十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变更为“自投标截止日起六十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二评分标准(三)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及素质1“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变更为:“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单位近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二评分标准(三)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及素质2保安服务工作人员(除项目经理)配置及素质经验
变更为:“保安服务工作人员(除项目经理)配置及素质经验(16分):
(1)具有高级保安员证,有1人得2分,最高得8分;
(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有1人得2分,最高得8分;
注:以上证书可以重复累计得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二评分标准(四)投标单位综合评价4应急救护保障,本评分项删除。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二评分标准(四)投标单位综合评3投标人类似业绩比较“从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保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单年服务金额在200万元(含)至400万元得2分;400万元(含)至600万元得5分;600万元(含)以上的得10分。以上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变更为:“从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保安服务项目的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至400万元得2分;400万元(含)至600万元得5分;600万元(含)以上的得10分。以上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发票及验收资料等,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六、本项目开标信息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8月7日上午9:00-9: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30时整
开标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9:30时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吴江大厦东南侧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本公告为SZCH2018-WJ-G-004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吴江太湖新城社会事业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东太湖大厦15楼
联系人:孔秀明 联系电话:0512-60901512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人:陈刚 邮编:215007 联系电话:0512-65161796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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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苏州 太湖 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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