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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市第五人民医[上午公告]院关于医院安保和车辆管理服务的澄清公告8月2日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SZWK2018-G-112),该项目于2018年7月30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对采购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原合同条款中的“合同价格及费用结算”: 1、合同总价: 元,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加班费等费用)、专用设备、工具、易耗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项目服务人员费用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调整。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为: 1、合同总价: 元,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加班费等费用)、专用设备、工具、易耗材、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服务期内的工资标准调整、各种税费、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 上述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二、公告期:自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公司: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璐佳 李晶晶。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 传真:0512-6515355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2、采购人: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钮武平 联系电话:0512-87806034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广前路10号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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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医院 苏州市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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