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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空调改造项目的(8月)补充公告8月17日
受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空调改造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ZYZX2018-XC-T-004)。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已于2018年8月15日开始发布采购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对本采购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此公告如下:
原采购文件第2页前附表 7、发售采购文件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8 月 20 日,每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现修改为:7、发售采购文件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8 月 21 日,每日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原采购文件第7页 谈判邀请函 7、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8 月 20 日,每日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现修改为:7、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8 月 21 日,每日9:00-11:3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原采购文件第46页 九、售后服务 9.2本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两年(压缩机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两年),质保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其他未尽事宜按其响应单位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 现修改为:九、售后服务 9.2本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不低于壹年(压缩机免费质保期不低于伍年),质保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其他未尽事宜按其响应单位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 本公告为ZYZX2018-XC-T-004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中远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月浜街38号 邮编:215000 联系人:朱涛 联系电话:0512-65281866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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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空调 苏州市 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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