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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苏州工业园区企业[2018]发展服务中心关于企服中心市场大厦家具项目的 更正公告8月17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就其所需的企服中心市场大厦家具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编号:SZCH2018-Y-G-037)。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已于2018年8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对本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三)家具配置与式样中“三维图”即效果图,平面图纸等请各投标单位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六)综合实力比较中第二个“注”更正为: 注:1至8项需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可用公证件替代,不提供不得分。 三、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六)综合实力比较中第5条更正为: 5、投标产品制造商企业获得有效期内的与本次采购家具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有一份得0.5分,最高2分。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中第6条和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投标总报价的内容都更正为: 投标总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全部货物及其安装所需的主材、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装卸、运输、吊装、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人工、机械、仓储、保险、劳保、成品保护、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培训、质保、售后服务与维护及相关劳务支出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其它投标人认为应纳入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提供水、电接驳点)。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书(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中第7条的②更正为: ②成交单位所有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单位有权指定部门将对成交单位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10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相关检测费用及专家费用等由成交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响应报价中需包含该费用。若检测合格,采购人组织整个项目的验收;若检测不合格,采购人书面通知成交单位限期进行整改,若成交单位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再次抽检仍不合格的,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选取下一排名单位履行合同或重新采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并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成交单位待所有产品安装结束后须出具环境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并将由质监部门专家与采购单位共同验收,质监部门专家费用及环境检测报告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六、投标开标时间修改为: 投标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00—9: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30整 开标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本公告为SZCH2018-Y-G-037号项目的组成部分,未作变更部分按原公告文件执行。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名 称: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顾金星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0号慧湖大厦A座 电 话: 0512-67068029 采购代理单位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宬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 话: 0512-65161672 传 真: 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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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家具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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