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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8]关于照明器材-吴越路绿地景观照明的更正公告39月1日

时间:2018-09-01 05: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更正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84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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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更正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18]关于照明器材-吴越路绿地景观照明的更正公告39月1日


受 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委托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其组织的照明器材-吴越路绿地景观照明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对原招标文件进行更正(变更),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照明器材-吴越路绿地景观照明项目


二、采购文件编号:SZJX2018-G-026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8-14


四、更正(变更)内容:


(A).原招标文件中时间更正:


原招标文件


现改为


1、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 月 4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 4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4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1、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 9 月27 日下午13:00 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 27日下午13:30 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8年 9 月27 日下午13:30 北京时间


(B)、原招标文件“P42页”


1、投标产品技术响应:最高40分


1.2投标产品光源、电气参数和招标文件的符合性5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中相应数据进行对照评定,最高5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优秀得5-4分,良好得3-2分,一般得1-0分。


1.3投标产品的安全防护等级、结构等和招标文件的符合性,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中相应数据进行对照评定,最高10分。优秀得10-8分,良好得7-5分,一般得4-2分,差得1-0。


1.4投标产品的整体外观、造型、制造工艺等和招标文件的符合性,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中相应数据进行对照评定,最高10分。优秀得10-8分,良好得7-5分,一般得4-2分,差得1-0。


现改为:


1、投标产品技术响应:最高45分


1.2光源、电气参数和招标文件的符合性10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心产品检测报告中相应数据进行对照评定,完全符合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0分,非标*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1.3安全防护等级、结构等和招标文件的符合性10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心产品检测报告中相应数据进行对照评定,完全符合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0分,非标*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1.4整体外观、造型、制造工艺等和招标文件的符合性10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核心产品检测报告中相应数据进行对照评定,完全符合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0分,非标*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C)、原招标文件“P42页”


4、提供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核心设备(产品)”所投灯具产品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检测报告,其中灯具安规电器检测内容的得3分,有光源检测的得2分 ,最高得5分。(需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的不得分)现取消此项评分。


(D)、原招标文件“P42页”


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材质的证明材料或所用材料的检测报告,按品牌情况相应打分,最高2分。


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光源的证明材料,提供灯具光源芯片厂商资料,按品牌情况相应打分,最高2分。


现改为:


5、根据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材质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最高2分。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0-1分。


6、根据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光源,灯具光源芯片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最高2分。优秀的得2分,良好的得0-1分。


五、更正(变更)日期:2018-8-31


六、联系事宜: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金奇峰 、顾红芳


0512-65157107、65238657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汪业超、丁亚萍


0512-65200361


七、有关说明:


(1)本公告作为原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3)本公告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发布单位: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8-31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更正   苏州市   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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