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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技术咨询(上午公告)及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9月4日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技术咨询及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技术咨询及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35-180Z3350137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3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9月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技术咨询及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808/t20180831_1059732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变更为: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已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或扫描发至电子邮箱(gdyzgj@163.com)已获悉更正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更正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525333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小姐、刘小姐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9-4
来源:广东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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