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惠山区财政评审项目-造价的更正(下午公告)公告9月6日 |
| 时间:2018-09-06 16:1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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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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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惠山区财政评审项目-造价的更正(下午公告)公告9月6日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惠山区财政评审项目-造价的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HSWXDSCG2018-9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委托,就惠山区财政评审项目-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已于2018年8月29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惠山区财政评审项目-造价 原采购项目编号::HSEXDSCG2018-9 原公告日期:2018年8月29日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1、原采购文件P11评分细则中:“ 注:1)必须提供注册证书、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3-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 现更正为:“注:1)必须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3-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原招标文件P11评分细则中:“企业综合评价(10分):投标人获得江苏省造价咨询信用3A的得基本分6分,4A的得8分,5A的得10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现更正为:“企业综合评价(10分):投标人获得江苏省造价咨询信用3A的得基本分6分,4A的得8分,5A的得10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是江苏省省外企业参照其在江苏省内分支机构评定结果打分。” 3、原采购文件P17 报价依据:“苏价服【2014】483号文。” 现更正为报价依据:“苏价服【2014】383号文。” 如采购文件中涉及到以上更正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作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18年9月6日。 三、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我公司,传真:0510-82138333,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文惠路16号 联系人:顾科 联系电话:0510- 83597000-82428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虞树春、周建珍 联系电话传真:0510-82138333,13093086352 联系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B1栋 邮政编码:214131 无锡东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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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更正 项目 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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