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区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首次)险澄清公告9月17日 |
| 时间:2018-09-17 16:2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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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52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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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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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宿迁市区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首次)险澄清公告9月17日
宿迁市区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澄清公告(三) 各投标人: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宿迁市宿城区民政局、宿迁市经开区政社办、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宿迁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委托,就宿迁市区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进行公开招标,现决定发布澄清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宿迁市区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采购编号:E321301031320180903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为防范因意外伤害给老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增强老年人抵抗风险的能力,降低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为老人服务的风险,开展本次宿迁市区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期限1年,保费预算1085300元。本项目在投标人中评选首席承保一名和共保人两名,承保比例分别为60%、25%、15%。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企业荣誉 奖励情况”中“(1)2015年8月以来受到国家部委、省政府有关保险方面表彰荣誉,每一项加1.5分,最高得3分;(2)2015年8月以来受到市政府、省保监局、省金融办有关保险方面表彰,每一项加1分,最高得3分。(保险公司上级公司颁发及内部获奖荣誉不作为评审依据)” 改为“(1)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2015年8月以来受到国家部委、省政府有关保险方面表彰荣誉,每一项加1.5分,最高得3分; (2)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2015年8月以来受到市政府、省保监局、省金融办有关保险方面表彰,每一项加1分,最高得3分。(保险公司上级公司颁发及内部获奖荣誉不作为评审依据)” 2、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企业履约能力 企业业绩”中“2015年8月以来与省、市级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险合作协议或合作文件,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与企业等非省、市级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改为“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2015年8月以来与省、市级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险合作协议或合作文件,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7分(与企业等非省、市级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 3、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企业履约能力 企业信用”中“按企业第三方信用报告评价分值计算供应商得分:65-70分(含),得1分;70-75分(含),得2分;75-80分(含),得3分;80分(不含)以上得5分;65分(含)以下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改为“按市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企业第三方信用报告评价分值计算供应商得分:65-70分(含),得1分;70-75分(含),得2分;75-80分(含),得3分;80分(不含)以上得5分;65分(含)以下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艳 联系电话:13228710528 传真电话:0527-83561234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新区利民大厦1114房间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 宿迁市宿城区民政局 宿迁市经开区政社办 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 宿迁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沈闯 联系电话:0527-84363676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 宿迁市宿城区民政局 宿迁市经开区政社办 宿迁市湖滨新区社会事业局 宿迁市洋河新区社会事业局 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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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宿迁 首次 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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