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阳山镇2018年商品有机肥采购(第一次)项目更正公告10月8日 |
| 时间:2018-10-08 14: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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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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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惠山区阳山镇2018年商品有机肥采购(第一次)项目更正公告10月8日
惠山区阳山镇2018年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惠山区阳山镇2018年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编号:HSJSXSCG2018-17)。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于2018年9月30日开始发布公告并接受报名,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修改,特发布更正公告及更正信息如下: 1、原来: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质要求”第5条要求“提供本地化服 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投标人在本项目所在地区域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500㎡)。” 现在:删除该条款,对本地化服务不做要求。 2、原来:招标公告中“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关于报名需要递交的资料 “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所在地(含江阴、宜兴)设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500㎡)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有效连续期须≥1年)原件,提供租赁协议的同时须提供被租赁方的房产证或该房产所有权的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在:删除该条款,对本地化服务不做要求,无须提供证明。 3、原来:招标公告中“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关于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1日16时30分。 现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延期至:2018年10月12日16时30分。 4、其余未作更正部分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秦健 联系电话:0510-83959066 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克礼 联系电话:18168398565 0510-81892529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8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更正 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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