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范围;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9月1日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清单参考样本见“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 →“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样本”);5)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1211-130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18-027) 3、预算编号:20-17-z8586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医院内所涉及设备清单内设备维修全保(整机、零备件及易损件),包括所有的人工费,差旅费、零配件、易损件、电路板等所有配件及软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南门路25号(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6、交付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7、采购预算金额:943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943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1-0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1-0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范围;2.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4.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6. 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9月1日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原件;7. 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1-02 16:00:00至2018-01-0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1-7项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后,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上传网上报名资料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或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均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23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1-23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 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电子屏幕)。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标书费:500元/本(售后不退);2、本项目需现场确认,请携带网上报名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2号。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25号 | 地址: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2号 | | | 邮编:202150 | 邮编:201206 | | | 联系人:费哲为 | 联系人:袁浩 | | | 电话:69693626 | 电话:13817314757 | | | 传真:021-69693626 | 传真:021-583655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