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嘉兴路街道区域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提供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提供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年报、提供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财务入帐凭证、提供企业近期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入帐凭证、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企业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及不诚信行为自我声明函、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信用记录扫描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兴路街道区域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0-20180105-064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HK-17C105) 3、预算编号:10-18-18140,10-18-18141,10-18-18142,10-18-1814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嘉兴路街道所辖区域全路段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共分为二个包件)嘉兴路街道区域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包件一:北至大连路,东至四平路,南至海伦路,西至周家嘴路嘉兴路街道区域市容环境管理服务包件二:北至海伦路,东至周家嘴路,南至溧阳路,西至四平路 5、交付地址:嘉兴路街道所辖区域 6、交付日期:2018年度 7、采购预算金额:805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805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1-08 17: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1-18 11: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提供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提供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年报、提供企业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财务入帐凭证、提供企业近期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入帐凭证、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提供企业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及不诚信行为自我声明函、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信用记录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1-08 17:30:00至2018-01-18 11: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2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1-29 11: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嘉兴路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地址:天宝路868号 | 地址:虹口区飞虹路518号二号楼201室 | | | 邮编:200086 | 邮编:200086 | | | 联系人:钱韬 | 联系人:高炜冰 | | | 电话:65073036 | 电话:25658801 | | | 传真:65073036 | 传真:256588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