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沂水县长安南路2号 联系人:熊科长 电话:13792984979 二、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753919705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JZYSZC?2017-31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7-311 四、采购内容、数量 装修工程; (详见谈判文件)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时间: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同时提供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复印件留存),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6)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人员(五大员)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及企业缴费票据(2017年7月份至今,明细准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7)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8年1月12日14:00 九、开标时间:2018年1月12日14:00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十、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6000元。 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改造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