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07日海林市人民法院于下午发布海林市人民法院_10KV箱变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月7日
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林市人民法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林市人民法院_10KV箱变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海林市人民法院_10KV箱变工程 项目编号:MZLZB20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洪颖 项目联系电话:139453883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林市人民法院 地址:海林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潘先生130918300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洪颖13945388345 代理机构地址: 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详细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详细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71332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详细内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项目编号:MZLZB2018002 1.招标条件 海林市人民法院_10KV箱变工程招标人(即采购人,下同)为海林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林市人民法院_10KV箱变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海林市人民法院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10KV箱变工程。 2.4总投资额:本工程建安费627,133.27元人民币。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2月2日开工,计划2018年4月10日竣工,计划总工期67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即供应商,下同)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且未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五级及其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1项造价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类似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的工程业绩。施工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缺一不可。施工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7财务状况: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投标人须附近3年(指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投标人出具的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要求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封皮有企业法人和会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会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等)。 3.7近三年内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3.8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9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0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和质量一般事故。 3.11投标人信用良好,存在异常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禁止投标。(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为准)。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2018年1月7日至2018年1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本人);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行贿受贿查询结果告知函; (7)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1人];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证书专业必须是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其中: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供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需要提供岗位证书;质量员需要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师)需要提供造价员证书或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 (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必须是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证明其无拖欠行为,符合牡丹江市规定。外省、市投标人必须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证明,否则无效。) (9)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近6个月(2017年7-12月)的社保证明(要求在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并同时提供网址、账号、用户名、密码、企业联系电话,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10)投标人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1项造价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类似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的工程业绩。施工业绩以投标人提供的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缺一不可。施工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1)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页。 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证企相符,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1册)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进行报名。 4.3投标人未按4.2条款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月7日至2018年1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8.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2依据黑建招[2015]4号《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8.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林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30918300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头以南100米山河铭家小区16号门市101-105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13945388345 电子邮件:m6679238@163.com 开户行:建行牡丹江第三支行 帐 号:2300170705105000099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中的招标公告详细内容
来源:黑龙江海林市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施工 资格
上一篇: 庄镇中心小学体育(下午发布)场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7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黑龙江海林市人民法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