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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平利县长安镇集镇统规统建安置房设计费采购项目竞争(下午发布)性磋商公告1月8日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长安镇集镇统规统建安置房设计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凡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长安镇集镇统规统建安置房设计费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T2018-AK-001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利县长安镇 联系方式:0915-835131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联系方式:0915-842329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具体采购清单见磋商文件) 1.采购内容:长安镇集镇统规统建安置房设计费采购 2.项目用途:用于长安镇集镇统规统建安置房设计 3.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28.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与服务的供应商。 (1)营业执照(需含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须具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1月08日起至2018年01月12日(每天08: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资质要求(1)~(3)项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八、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8日09:00 2.磋商时间:2018年01月18日09:00 3.磋商地点: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2号)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915-8423299 收取保证金单位名称: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利县支行 帐 号:961003010002648916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1月08日
来源:陕西平利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陕西 设计 平利县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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