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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2018年上下班交通车服务、临时性租车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1月9日
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2018年上下班交通车服务、临时性租车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委托,现对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2018年上下班交通车服务、临时性租车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2018年上下班交通车服务、临时性租车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0835-1701217N96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温先生、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报价。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须是广州市具有城市营运资质的客运法人企业,持有国家有关机关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必须是县际(含)客运包车以上,经营范围含广州市包车客运业务; 3. 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198万元(其中190万元为上下班交通车服务费,8万元为临时性租车服务)。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月10日起至2018年1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磋商文件售价:2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14时30分 五、磋商时间:2018年1月22日14时30分 六、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1-9
来源: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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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州 竞争性 资格 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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