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11日南宁市教育局于下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南宁市云景路第二小学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月1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云景路第二小学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南宁市云景路第二小学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鲤湾路8-2号 联系方式:侯彦伊0771-28572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卫红0771-284890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宁市云景路第二小学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2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1月11日0时00分 至 2018年1月 18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相关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云景路第二小学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关于南宁市云景路第二小学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社会【2014】49号文)批准同意建设,招标人为 南宁市教育局 ,代建单位为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中段 建设规模:新建一所18个班的完全小学,总建筑面积21441.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17.52平方米(教学用房建筑面积5708.40平方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754.7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664.30平方米,厕所建筑面积90.12米),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14223.8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地下二层。项目总投资9729.65万元。 合同估算价:9422万元。其中,设计费:211.4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8374.22万元(已包含已完成工程量金额,在确定中标人后由代建、中标人、原投资方三方共同确认已完成工程量及金额),其他费用: 283.95 万元,暂列费552.40万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总费用不含服务招标费、建设单位管理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监理费、前期工作咨询费、检验试验费)。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含场地平整)、采购工期、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要的工期等的总和,为465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8日,其中主体交付完成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前。 2.2招标范围: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总平方案设计、单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总平、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强弱电、照明、防雷、电梯、装饰装修、绿化、人防、安防、消防、空调、智能化工程等)、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施工(经备案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具体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详细勘察、水电管网及总平图、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外立面)、装饰、结构、消防、人防、给排水(海绵城市)、电气(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建筑智能(含教学楼的网络布线、计算机网络、公共广播、多媒体教学、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系统的管路敷设设计)、总平(仅含绿化、道路、总平水电)、标识系统、级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案论证,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2)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包括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建筑、装饰、结构、给排水、电气工程(含防雷系统及基本照明系统、变配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动力系统)、建筑智能、标识系统、室外总平。最终施工内容的确定以批准的施工图和招标人同意及南宁市财政局评审通过的的预算清单为准。 3)采购内容为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人防、消防工程验收、规划验收、基建档案验收。 6)其他内容:本合同招标内容包括前期已完成的部分工作量内容(工程勘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批复,地质灾害评估,抗震许可报批,人防一阶段设计,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环评影响评价,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预算编制,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白蚁预防、劳动安全卫生评审,工程保险,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办理等)。 7)质保期工作:按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0时00分 至 2018年1月 18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报名时须按系统操作要求,添加联合体另一方单位信息,并由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1月11日0时00分 至 2018年1月 18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技术资料押金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本项目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9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12. 注意事项 12.1 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http://ztb.gxzj t.gov.cn:1121/zjthy/)中成功备案,由于广西建筑业诚信信息 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 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尽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 审核通过。 12.2投标人须办 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 广西数字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代建单位) 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南宁市鲤湾路8-2号 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编: 530011 邮编: 530021 联系人: 侯彦伊 联系人: 严卫红 电话: 0771-2857213 电话: 0771-2848900 传真: 0771-2857213 传真: 0771-284893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zbzx6@163.com 网址: 网址: 招标人:南宁市教育局 代建单位: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盖单位章) 2018年1月1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西南宁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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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建筑 施工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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