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华新镇雨污水泵站修缮(标准化)工程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须具有机电设备生产、加工、销售代理。 3.2本标段采购预算为739.27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新镇雨污水泵站修缮(标准化)工程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111-152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8-z9988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华新镇华新污水A站、华新污水B站、华隆路污水泵站、白马塘污水泵站、华纪路污水泵站等五座污水泵站及盛家宅雨水泵站(凤溪社区内)和养老院雨水泵站(华强街)等两座雨水泵站内的排水设备、自动控制设备及编程、测量仪表设备、设备配套电气控制设备、除臭设备等成套设备集成(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5、交付地址:青浦区华新镇 6、交付日期:120个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73927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3927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1-12 12: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1-19 12: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所有扫描件须加盖红色公章上传) 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资料,投标单位须于2018年1月19日8:30--14:30,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F 1718室,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单位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法人签字及签字章无效),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1-12 12:00:00至2018-01-19 12: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2-01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2-01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供应商有需要可自行前往。2、澄清答疑: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期15天以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招投标操作系统中填写提问信息。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 3、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本;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工本费按招标文件要求缴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华新镇华腾路1288号401室 | 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289弄26号富绅中心(东楼)17F 1718室 | | | 邮编:201700 | 邮编:201700 | | | 联系人:吴玉强 | 联系人:金春 | | | 电话:59797221 | 电话:13681685153 | | | 传真:59797221 | 传真:5665559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