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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15日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于上午发布利一路(津六路-至津八路)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月15日
利一路(津六路-至津八路)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8/1/15 公告号: 利建招公字(2018)10号 LJZCZ2018-12号 项目名称: 利一路(津六路-至津八路)综合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利一路(津六路-至津八路)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施工总承包 计划工期: 304日历天 本项目总投资额: 4500万元 工程造价: 4364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140米 计划文号: 利发改[2017]17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46-562571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46-562571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牛女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46-8055118 1526386652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利一路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项目名称:利一路(津六路-至津八路)综合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利一路(津六路-至津八路)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路面和路中绿化隔离带,处理路基,铺设路面,建设人行道、自行车道,铺设雨水、污水管线,更换路灯,安装信号灯等安全防护设施,铺设供暖管线,道路两侧绿化等。施工计划投资429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74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15年2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超过4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专业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 http://dyjs.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网上报名凭证,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报名截止后建造师或项目总监不允许更换。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现场报名时施工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显示二维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5)拟投标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9)2017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投标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10)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 报名的监理企业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资料(须体现投标单位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打印页; (4)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2017年7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项目总监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8)网上报名凭证打印件 。 注:1、报名的施工及监理企业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提供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及缴费凭证。 3、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报名的企业到利津县清欠办办理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6、经东营市或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监督机构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0546-5621236 0546-5686327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8时30分 - 2018年1月19日17时00分
来源:山东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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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施工 东营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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