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1日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巩义市2018年度康店镇裴峪等五个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1月21日
巩义市2018年度康店镇裴峪等五个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巩义市2018年度康店镇裴峪等五个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镇自筹资金并已落实。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竞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2018年度康店镇裴峪等五个村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2.2 建设地点:巩义市康店镇俩沟村、徐柏坡村、赵沟村、井沟村、裴峪村黄河滩。 2.3 招标编号:GYXHZX【20180120】 2.4 建设内容: 巩义市康店镇俩沟村、徐柏坡村、赵沟村、井沟村、裴峪村黄河滩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建设规模约1837亩。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2014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200万元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建造师,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报名期间有效期内);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招标项目。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需携带(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6)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8)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9)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0)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人代表、建造师,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报名期间)(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12)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康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371-64340626 招标代理机构:巩义市新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巩义市紫荆路115号金岭大厦710室 联 系 人:陈 工 电话:0371-53651069
日 期:2018年1月20日
来源:河南巩义市康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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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施工 资格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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