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3日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于下午发布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23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H-2018FZB7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7386885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 联系方式:李先生,150-4448-87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738688529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3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绿园区正阳街2355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H-2018FZB7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现对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2 项目位置:四平市梨树县。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
2.3 代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招标范围: 通过本次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2.5 工作内容:全部需要招标的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局限于前期各类工程咨询、环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代理工作;即从招标登记开始,发布招标公告至招标档案归档的全部工作。 2.6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投标人应拥有3名及以上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招标项目负责人为注册造价师应具有3年以上招标工作经验,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外省投标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有关入吉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授权委托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违反本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投标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下同),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绿园区正阳街2355号)报名,请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证明(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检察院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原件(被查询人须包括企业、法人、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造价师证书及职称证原件; (8)企业近半年个月依法缴税证明原件; (9)2014年-2016年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以上原件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13日上午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4448-8765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联 系 人:史女士 联系电话:1738688529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梨树县扶贫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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