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26日宾阳县教育局于下午发布宾阳县教育局宾阳县清平初中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1月26日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宾阳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宾阳县清平初中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宾阳县清平初中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GXDYZB-2018-(CZ)-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8133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宾阳县教育局 地址:广西宾阳县财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方式:卢老师0771-82289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工0771-381339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宾阳县清平初中迁建项目已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宾发改项字【20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宾阳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县配套资金,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宾阳县清平初中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GXDYZB-2018-(CZ)-03 建设地点:宾阳县南梧公路旁新桥圩南面 项目规模和主要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18979.0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759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393.19平方米。其中建设4栋连廊式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15096.72平方米。实验行政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3095.3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2537.41平方米);学生宿舍楼4栋,建筑面积19407.32平方米;食堂1栋,建筑面积6347.28平方米;教师休息室3栋,建筑面积8305.57平方米;风雨操场1栋,建筑面积2786.88平方米;校门(含值班室、警务室)建筑面积259平方米;风雨廊建筑面积1704.26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56平方米;体育看台(含主席台、舞台)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架空层面积937.86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地坪铺装、室外电气、给排水、围墙、运动场、校园绿化美化等设施及购置教育教学设备,学校规模为60个教学班,每班学生50人,共3000人。 总投资额: 21225万元。 采购预算:414.5246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大门工程、围墙工程、运动场、景观绿化、道路及地坪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等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跟踪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完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3.4 本项目要求的企业资质、人员职称情况由评委评标时核验;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月 26 日9:00 时至2018年2月1日16: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50元/份,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 2018年 2月 1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加盖有投标人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2 月 26 日 09 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nnggzy.net、南宁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名称:宾阳县教育局 地址:广西宾阳县财政路青少年活动中心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771-8228961 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 联系人:钟 工 电话: 0771-3813399 招标人:宾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 月 25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完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3.4 本项目要求的企业资质、人员职称情况由评委评标时核验;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4.52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26日 09:00 至 2018年02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50元/份,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 2018年 2月 1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加盖有投标人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广西宾阳县教育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设计 工程 广西
上一篇: 2018年01月26日河北商贸学校于下午发布河北商贸学校综合实训楼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1月26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西宾阳县教育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