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30日天元(沂南)学校建设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沂南县第一中学新校跑道、球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1月30日
山东省沂南县第一中学新校跑道、球场施工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绿山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天元(沂南)学校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沂南县第一中学新校跑道、球场施工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工程名称:山东省沂南县第一中学新校跑道、球场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YNZFCG-2018-012 三、项目内容说明: A包:400米跑道、人造草坪足球场面层及基础配套设施施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B包:250米跑道、人造草坪足球场面层及基础配套设施施工 C包:西部硅PU篮球场(21个)、排球场(10个)面层及基础配套设施施工。 D包:北部硅PU篮球场(4个)、网球场(2个)面层及基础配套设施施工 1、建设地点:山东省沂南县第一中学新校校内 2、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5、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根据《关于贯彻建市[2015]140号文件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鲁建规范[2016]1号)规定,省外建筑企业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需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省住建厅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验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信息录入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从【供应商报名】入口登陆后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资料时间: 1、报名及获取时间:自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周日除外,下同),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宜。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为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2、报名地点:山东绿山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三楼)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相关经营范围);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 6、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 7、企业法人三年内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证明为准,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有效) 8、A、B包投标单位使用的主材料:聚氨酯铺装材料胶体主体、人工草坪、EPDM颗粒;需通过山东省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报名时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和投标单位公章; C、D包投标单位使用的主材料:硅PU产品需通过山东省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报名时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和投标单位公章。 9、非投标单位自产的产品需提供与材料生产厂家签订的合作意向书(非唯一)。根据不同包段提供聚氨酯铺装材料胶体主体、人工草坪、EPDM颗粒、硅PU原材料厂家的意向书原件及材料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表一:合作意向书格式)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投标单位可以报多个包,但只能中一个包。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报名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向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A包:人民币伍万零壹拾贰元整(50012元);B包:人民币伍万零壹拾贰元整(50012元);C包:人民币伍万零壹拾贰元整(50012元);D包:人民币伍万零壹拾贰元整(50012元)。投标报名时需向沂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并标明包段。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完成后无息退还。 (1)保证金账户名称:沂南县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南支行 账 号:81867 0101 421 0000 72 (2)未在沂南县政务大厅办理基本账户备案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沂南县政务大厅三楼西区312窗口审核、备案。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沂南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绿山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吉工: 13563929802/15605390023 附表一合作意向书甲方: (生产单位) 乙方:(施工单位) 甲乙双方为更好的提供工程质量就 (项目名称) 项目的合作事宜,经过初步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优质合格的 (产品名称) 和相关文件资料,乙方取得的(产品名称)和相关文件资料后,只能用于(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二、所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三、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按各自的义务抓紧时间运作,待条件成熟后签订正式协议。 四、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协议为准。若乙方采用甲方材料和资料中标,则应按照投标文件所提供材料进行施工。 五、本意向书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 乙方 : 年 月 日
来源:山东天元(沂南)学校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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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施工 合作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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