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郯城县郯南农场大棚遮黑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郯城县郯南农场大棚遮黑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MXLYTP-2018-01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大棚遮黑系统建设 | 43万元 |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实施、履约能力;所投报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5、向采购代理人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8年02月06日至2018年02月08日 (每日8:3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沂蒙路交汇紫晶大厦) 3. 方式:报名前与本项目联系人电话取得联系后,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购买。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开户行许可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郯城县郯南农场大棚遮黑系统建设项目”字样及报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本次采购需提供二份报名资料。只有递交合格报名材料的报价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报价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2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副楼三楼)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2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副楼三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郯城县郯南农场 地 址:郯城县郯东路57号 联系人:樊主任 联系方式:0539-6123108 2.采购代理机构:临沂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沂蒙路交汇处紫晶大厦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15092993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