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购人:山东省平邑第一中学 地址:平邑县朝阳路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方式:18653982307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地址:平邑县西环一路与银花路交汇处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13969934868 三、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平邑第一中学课桌凳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8CGXMPY0013 四、采购项目情况: 采购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平邑第一中学课桌凳采购项目(不分包)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信誉的企业; 2、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谢绝代理商; 3、潜在投标人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 4、供应商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内容至少包含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报名时提供,并在有效期之内); 5、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且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为本公司人员,并出具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8.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9、供应商须具备类似项目供货、安装经验,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供3份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 10、供应商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二维码可查),供应商如果2016年后成立,只需提供成立到2017年或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便可。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网==》
| 35.00万元(具体数量、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2、发售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2)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和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具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中标公示网上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证明)及原材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教室橱柜及学生课桌椅); (5)企业近3年(2015-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以来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关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网上报名回执单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并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胶装成册(一式三份),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 4、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8年03月 09日下午14:30时。 开标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 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5-8916010400019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莲花商城分理处。 备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