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06日杞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于下午发布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县级物流分拣中心工程招标公告2月6日 |
| 时间:2018-02-06 12: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杞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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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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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06日杞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于下午发布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县级物流分拣中心工程招标公告2月6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县级物流分拣中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的投标活动。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杞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内2.2项目编号:HT18-02010112.3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680.14m2,占地面积2135.69m2;地上一层,局部为夹层,建筑檐口高度为9.15m,屋脊高度10.8m;建筑结构形势为轻钢门式钢架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级,建筑的火灾危险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二级。2.4投资额:180万元,其中施工171.38万元、监理8.62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县级物流分拣中心工程施工二标段:杞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县级物流分拣中心工程监理2.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档口的建设和对接、VR培训室基础预留、智能化分拣段口预留)。监理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2.7 计划工期:一标段施工工期:90日历天;二标段监理工期:随本项目的施工工期。2.8质量要求:合格,同时档口的建设和对接、VR培训室基础预留、智能化分拣段口预留误差在允许范围内。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3.1一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2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单位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3.3财务要求:要求投标单位2014年以来的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3.4投标单位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杞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单位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招标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6本项目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1日,每天8:30-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查看原件)。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②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及职称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④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的整套资料。以上所有材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4.3参加报名投标单位须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 kfsggzyjyw.cn/)办理电子密匙及网上投标相关事宜。未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评委会做否决投标处理”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4.5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担保: 5.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开标日期)6.1截止时间:2018年 3 月 7 日上午10时00分。6.2递交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6.3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投标保证金。6.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杞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地 址:杞县经四路与彭庄南路交叉口联系人:姬先生电 话:18937856788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56号联系人:苏女士、赵先生电 话:0371-53313562,15286812857
来源:河南杞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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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杞县 项目 招标 施工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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