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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2018)中心关于大庆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变更通知2月9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140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采购单位申请,DZC20180140大庆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评估服务采购变更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13日0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2月13日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2月13日9时30分。9时30分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区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3、项目需求中调整为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谈判,但不得兼中。竞争性谈判按标段顺序进行,即第一标段成交的供应商不能成为第二标段的成交供应商。 4、其他事宜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通知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2月8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