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09日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上午发布宣恩县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2月9日
宣恩县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县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已由 宣发改审[2017]205号批准并通过宣恩县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宣恩县人民政府授权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社会资本设计、建设、投资、运营和维护等一体化招标,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方可进入招标阶段,并负责本项目设计方案的优化。 2、项目建设内容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宣恩县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建设分为三部分:一是环水绿道工程建设;二是环城绿道工程建设;三是环山绿道工程建设。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环水绿道工程合计全长25km,建设范围西起双龙湖湿地公园,沿着贡水河经龙门大桥、莲花坝大桥至三河沟桥,沿线工程包括双龙湖区域、坝体装饰设计、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区域、街边绿地区域、县城区域和莲花坝北岸风光带状公园区域的景观提升、生态环境提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环城绿道工程郊野型综合绿道全长35km,建设范围西起大坝,环绕宣恩县主城区南、北两城,城南区域沿着大坝经山体、宝塔山公园至三河沟桥;城北区域沿着大坝经山体、园艺村至三河沟桥。 环山绿道工程郊野型综合绿道全长40km,环山绿道环绕宣恩县椒园片区、珠山片区、和平片区三个组团,垂直贯穿贡水河而过,建设范围经由岳家坨、锣圈岩村、水田坝、马鞍山村、金龙坪村、古迹坪、狮子关村。 实际建设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经批准的施工图纸、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实际完工并经验收符合要求的内容为准。 2.2工程估算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32168.27万元。估算静态总投资为123296.45万元,建设期利息8871.81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以最终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建设构成投资估算汇总表 序号 | 项目 | 费用(万元) | 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 | 1 | 静态投资 | 123296.45 | 93.29% | 1.1 | 工程费用 | 100079.41 | 75.72% | 1.1.1 | 环水绿道建设工程 | 42526.28 | 32.18% | 1.1.2 | 环城绿道建设工程 | 22160.11 | 16.77% | 1.1.3 | 环山绿道建设工程 | 35393.02 | 26.78% | 1.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2008.28 | 9.09% | 1.3 | 基本预备费 | 11208.77 | 8.48% | 2 | 动态投资 | 8871.81 | 6.71% | 2.1 | 建设期利息 | 8871.81 | | 3 | 总投资 | 132168.27 | 100.00% |
2.3本项目合作期:17年(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5年)。 2.4采购范围:宣恩县生态环境综合提升PPP项目社会资本方。 2.4.1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的BOT模式,项目采购人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的出资方组建项目公司,授权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4.2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为占比25%,其余资金为融资资金。投资人与宣恩县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其中,政府出资方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投资人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双方以现金出资,项目资本金按工程进度逐步出资到位。 2.4.3合作期限:17年(包含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5年)。 2.4.4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4.5项目回报率上限为7.09%。 2.5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 3.2.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经营性现金流为正, 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盈利(即无亏损),2016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 3.2.2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 3.2.3申请人必须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3.3信誉要求 3.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2申请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15年1月1日至检查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之日,该函出具日期须介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之间) 3.3.3申请人在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任何直接由于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申请人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申请人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其他贿赂行为。 3.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①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即有失信记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罚期未满,信用信息查询的渠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采购人将核实申请人提供信息,以资格预审审查小组评审申请文件时上述网站所示最新查询结果为准。 3.4业绩要求 3.4.1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亿元园林绿化项目施工业绩。 3.5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1若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联合体内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名。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第3.1.2条、第3.2.1条、第3.4.1条。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人、成员方的出资比例、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等,联合体成员方最低出资额不得为0。因联合体成员内部分工问题影响到项目的实施,全体联合体成员均承担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3.6技术能力: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2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3日,每日8:30~12:00、14:30~17:30. 5.2发售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文件出售处; 5.3报名所需资料:购买文件时需由经正式授权的被授权人持报名登记表(见资格预审公告后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彩打公章视同无效)、企业营业执照(境外企业提供商业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彩打公章视同无效)前来报名。(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报名资料)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5日9时,申请人应于当日时至时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五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四份副本、U盘等,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 6.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eszggzy.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bggzyfwpt.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宣恩县珠山镇民族路21号 联系人:杜股长 联系电话:0718-5831870 招标代理: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 联系人:孙荣 谢工 电话:15826677657 13807194765 2018年2月7日
来源:湖北宣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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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政府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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