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2月27日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于上午发布城区供热系统建设工程城区供热管线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2月27日
城区供热系统建设工程--城区供热管线铺设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利建招公字【2018】26号 LJZCZ2018-57号 本招标项目城区供热系统建设工程--城区供热管线铺设工程已由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201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利津县利一路106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项目名称:城区供热系统建设工程--城区供热管线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主要内容为:沿永莘路路南自力能电厂东侧向西至津十路、沿津十路路东自永莘路向南至工业路铺设DN600主管线约3268米。沿津十路路东自工业路向南至利二路铺设DN600主管线约3700米。沿津十路路东自利二路向南至大桥路铺设DN600主管线约2200米,沿弘毅路路东自安仁路向南至水库南路铺设DN300/500主管线约940米。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1932万元,工程监理计划投资约37.55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工程监理招标范围: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分三个标段;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 工程施工具体标段如下: 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沿永莘路路南自力能电厂东侧向西至津十路、沿津十路路东自永莘路向南至工业路铺设DN600主管线约3268米,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647万元; 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沿津十路路东自工业路向南至利二路铺设DN600主管线约3700米,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710万元; 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沿津十路路东自利二路向南至大桥路铺设DN600主管线约2200米,沿弘毅路路东自安仁路向南至水库南路铺设DN300/500主管线约940米,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575万元; 投标企业可投报多个标段,但仅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县财政投资。 工程地点:县城区西部及南部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工程施工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2、参与工程监理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 。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 月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http://dyjs.dongying.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3月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1、工程施工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新版资质证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带有该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县内企业办理清欠证明时先到利津县清欠办办理相关手续再到东营市清欠办办理清欠证明)、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7年7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监理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打印页、法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企业所报项目总监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7年7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网上报名凭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1、县外企业办理清欠证明时须先到东营市清欠办办理清欠证明并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县内企业办理清欠证明时先到利津县清欠办办理相关手续再到东营市清欠办办理清欠证明。 投标人到利津县清欠办办理清欠证明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经东营市或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投标企业报名资格。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46-5625857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联 系 人:杜女士 电 话:0546-8085536/13255607266 九 监督单位及电话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21236 0546-5686327
来源:山东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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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东营 招标 项目 工程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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