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02日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顺义区供电服务分公司于上午发布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顺义区供电服务分公司19家供电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公告3月2日
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顺义区供电服务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顺义区供电服务分公司19家供电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顺义区供电服务分公司19家供电所食堂食材供应项目 项目编号:BJZB2018-SZC0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宇鹏、庞少帅 项目联系电话:010-89477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顺义区供电服务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顺达路6号1幢 联系方式:王工 010-636742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数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宇鹏、庞少帅 010-8947758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包括19家供电所食堂食材供应相关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2)采购用途: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顺义区供电服务分公司19家供电所食堂食材供应。 (3)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单位;(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4)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9)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3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一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近1个月(含以上)有效);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3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报名日期内); 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日期: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来源:北京北京华商电灯有限公司顺义区供电服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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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顺义区 北京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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