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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02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于上午发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莒州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2018年部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3月2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莒州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2018年部分道路改造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莒州路现代服务业聚集区2018年部分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KFQ2018-6 工程地点:淮河路(康洋路-东四路)、莒州路(黄河路-大渡河路)、大渡河路(康洋路-东四路) 工程规模:淮河路(康洋路-东四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960米,宽15米,新建雨污水管线,维修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等;莒州路(黄河路-大渡河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1202.30米,宽30米,新建雨污水管线,维修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等;大渡河路(康洋路-东四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全长约960米,拟改造为机动车道宽22米的一块板形式,新建雨污水管线,维修交通安全设施、路灯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约42000m³建筑垃圾。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标段划分: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9455万元,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210.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目标:合格。 二、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报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工程施工投标人拟投报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最低要求:2015年1月1日(含)以来建造师(项目经理)完成的一项单项合同投资额在9000万元(含)以上的同类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注: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日期为准;金额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载明的为准;建造师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载明的为准。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验证,否则资信标将被否决。 3、工程监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报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报名、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8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投标报名凭证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投标人拟投报建造师(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报名成功后不允许更换。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先生、1856202800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女士、0546-8096655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 技术支持:13561056705、0532-85871505转5
来源: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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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东营 项目 施工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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