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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08日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下午发布绩溪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3月8日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现就绩溪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XX-CG-GK-2018-022A 2、项目名称:绩溪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 3、项目授权主体:绩溪县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5、项目背景:垃圾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它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现代化文明程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绩溪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的应用,进一步创新投融资体制,提升运维绩效水平,绩溪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绩溪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6、项目地点:宣城市绩溪县境内 7、项目概况: 7.1、项目区位 本项目覆盖绩溪县全县域,辖城区(含产业园)1个,乡镇11个(即华阳镇、临溪镇、瀛洲镇、长安镇、上庄镇、扬溪镇、板桥头乡、金沙镇、伏岭镇、家朋乡、荆州乡)。 7.2、建设运营内容 (1)建设内容 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城乡环境面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主要结合绩溪县下辖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现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对相关设施进行补充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建设,建设全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集清运系统,配备前端收贮、全密封转运等设施,主要包括城区(含工业园区)、各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及配套环卫车辆、路面清扫保洁等其他环卫设施等,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 2)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南郊垃圾场扩容工程;芷源垃圾堆放场封场工程;拟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一座。 3)智慧环卫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建设,拟建设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形成集多媒体展示、动态交互、无线数据采集、可视化管理、远程监控、智能引导、应急指挥调度、统计查询、决策分析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收运数字监控系统。 (2)运营内容 1)绩溪县城区(含工业园区)、乡镇、农村垃圾的清扫、分类、收集、转运; 2)城区范围内的河道及圩镇周边主要河道的保洁; 3)乡镇中转站的运营维护; 4)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运营及管理; 5)智慧环卫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的管理。 8、投资规模:本项目整个合作期内投资为30100.00万元,其中首期总投资为14798.35 万元,运营期内投资(设备翻新费用)为15301.65万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首期总投资的20%。 9、合作期限:建设期2年+运营期24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2年 10、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由社会资本方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11、采购类别:PPP模式 12、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即社会资本,下同)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人出具符合该项规定的声明函。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经营资格 1.1、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注:申请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括垃圾清扫、收运或保洁等类似相关服务内容或申请人(含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获得注册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相关服务行政许可; 2、 业绩要求 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正在运营的合同总金额在3000 万元/年以上的环卫项目业绩(须包含垃圾清扫、分类及收运);或至少有一个正在运营的县级(含)以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的业绩。 以上业绩需运营正常,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运营正常的业主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并留有业主方联系人、联系方式); 3、融资要求 具有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供银行(须为徽商银行或大型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出具的不低于0.5亿元的投资意向函或贷款意向函或授信文件或融资合同等。(证明文件必须明确意向或授信对象是本项目申请人,评审只认可资格预审截止之日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 备注: 银行分类以中国银监会官网(http://www.cbrc.gov.cn/chinese/jrjg/index.html)公布的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分类为准,即银行须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徽商银行。 4、信誉要求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记录证明材料)。 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申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2.2、申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9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员制在线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宣城市公告资源交易服务网投标企业网员库网员单位可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点击进入“我要投标”报名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3)没有注册的企业,请抓紧办理注册、入库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手续; (4)网员申报具体事项,请查询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850-3300。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份。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3月30日15时0分(北京时间),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宣城市政府采购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为准。 六、联系方式 行业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563- 8159006 采购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宣城市绩溪县 联系人:张顺文 电话:0563-8162593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蔡工、刘工、高工 电话:0551-62220265、62220266、62220269 传真:0551-622200263
来源:安徽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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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合作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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