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20日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于上午发布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购买劳务派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8年3月20日公开招标公告3月20日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购买劳务派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8年3月20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购买劳务派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8年3月20日 项目编号:LYHJZB2018-032009-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源市西安区 联系方式:姜蕊0437-31625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连0437-3116563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购买劳务派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18年3月20日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购买劳务派遣采购项目已由辽源市西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LYXAZC2018-03-014号批准,采购人及项目业主均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购买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LYHJZB2018-032009-ZC (3)服务范围:劳务派遣用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预算:80.8008万元。 2.3服务地点: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2.4服务期限: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在本项目所在地有正规经营办公场所;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编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7】125号)。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参加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起止时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原件(本项目公示期内开具)(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011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源市西安区 邮编:136200 联系人:姜蕊 电话:0437-3162512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邮编:136200 联系人:段连 电话:0437-311656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有相关经营许可资质;在本项目所在地有正规经营办公场所;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编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7】125号)。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取消参加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3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03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起止时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原件(本项目公示期内开具)(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3011会议室(长春市卫星路700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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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西安 辽源市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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