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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3日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马路街一楼临街营业房租赁招标公告3月23日

时间:2018-03-23 07:3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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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2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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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3月23日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马路街一楼临街营业房租赁招标公告3月23日

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马路街一楼临街营业房租赁招标公告
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马路街一楼临街营业房租赁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欢迎国内信誉良好、具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合格竞租人前来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概况及租赁要求:
  1.1、该房屋产权归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为国有资产,位于马路街新华书店西临、路北一楼临街营业房,证号20110003804,建筑面积约134平方。
  1.2、本次竞租期限为三年,竞租底价为(人民币20元/平方米/月)。全部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及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法规收取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价高者中标。
1.3、本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重新参加竞租,承租人违反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不得参与竞租。
1.4、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
1.5、租金按年支付,首年租金由中标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中标方应在年度结束前30日内支付下一年租金。
1.6、租赁期内,租金参照国家公布的上年物价上涨指数逐年上浮。
  1.7、意向竞租人应查看现场,并了解相关经营行业的政策及规定。凡最终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本房屋现状,出租期内,承租人不得干扰出租人对房屋的修缮改造。目前房屋未腾空,原承租人租期未期满,竞标人中标后,原承租人有可能未按预期腾空,使房屋无法交付,竞标人在参与竞标前以了解该情况,并愿意接受无法交付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风险。如30日内原承租人未将房屋腾空导致无法交付租赁房屋及签订租赁合同时,由中标人和出租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在15日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不再承租招标房屋,招标人、出租人不承担中标人的一切竞标费用以及损失;
  1.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的经营项目。竞租人竞价时需自报经营用途,若出租人或谈判小组认为竞租人不适合,出租人有权否决竞租人参与本项目资格并按无效竞价处理。
  1.9、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自行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不得削弱房屋结构整体稳定性和抗震性;不得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1.10、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房屋对外转让、转租、出借。
  1.11、其他要求按照承租人与竞得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执行。
二、竞租人资质要求
2.1竞租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报名信息:
3.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4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2报名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2116;
3.3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
自报名之日起经确认合格的竞租人方可报名(企业须加盖企业印章的A4纸复印件各二份;自然人须提供A4纸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并领取租赁合同文本。
3.4报名费用:贰佰圆整。
四、竞标有关信息
4.1竞标保证金交纳:
竞标人必须将贰万元竞标保证金以转帐的形式在2018年4月8日 17 时 00 分前提交。
收款单位户名: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漯河郾城支行
银行账号:41110301012001720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成交人的竞标保证金则转为租金,不足部分补齐。
4.1.1如竞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成交的竞标人未能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的规定期限签署租赁协议的;
4.1.2未按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的将不允许参加竞价;
4.1.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成交人未按规定时限签订租赁合同的。
2.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 其他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的情况给出租人或出租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4.2竞标时间: 2018年4月9日9时整
4.3竞标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2115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出 租 人: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孟 广 谷文博
联系电话: 13603955566 15346005555
联系地址: 漯河市郾城区泰山北路59号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5-3337977
联系地址:漯河市嵩山东支路建业智慧港B座21楼2116
六、其他应说明事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同时发布。
来源:河南漯河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租赁   中标   河南   招标   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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