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26日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NNZC2017-20060A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拆除新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信息公告3月 |
| 时间:2018-03-26 14:57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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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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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26日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NNZC2017-20060A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拆除新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信息公告3月
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拆除新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拆除新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7]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编号:NNZC2017-20060A建设地点: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片区及兴宁路民族大道兴宁路西一里围合片区建设规模:拆除部分约55400平方米,新建部分约42370平方米,原有建筑结构加固、建筑立面改造和穿衣戴帽约8453㎡。(不包括金狮巷居民群50、52、54、56、58、60、62、64、66、68号共10栋文保建筑;55、57、59、61号共4栋历史建筑;广西高等法院旧址和苏缄殉难处遗址以及城隍庙新建工程)。合同估算价:约39965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含报建报批)的工期等)为3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30日历天(含施工图纸备案)。招标范围:南宁市“三街两巷”项目金狮巷银狮巷保护整治改造(一期)工程拆除新建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土方、基坑支护、基础、主体、人防、园林景观、夜景亮化、水、电、消防、道路、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弱电、智能化系统等专业以及配套工程)其中基坑支护、园林景观、人防、夜景亮化包含方案设计);采购:发电机组、电梯等;施工:园林景观工程、亮化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工程、智能化(监控)工程、管线迁移工程、消防工程、发动机组、电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设施等室外配套工程以及直至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注:施工图纸通过备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委托具备造价咨询资质机构编制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含)以上并且含有古建筑古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3.2.3项目经理:具有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1日至 2017年5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进行网上报名。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和相关材料,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7.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上发布,但不限于以上网站发布。9.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21)。11.联系方式委托人:南宁兴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路131号绿都商厦第七层706号房 地 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楼联系人:曾飞 联系人:黄培伟联系电话:0771-5510331 联系电话:0771-5501610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30022传真: 传真:0771-5532986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2017年4月21日 如需获取可编辑的招标文件,请注册成为南宁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http://www.purchase.gov.cn:8080/nncg/eps/gys/gysgl/gyszc/login.html)的会员,再登录南宁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在项目管理中的文件下载处下载。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咨询电话: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0771-28567970771-2856796如要咨询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请咨询本项目网上中标公告上的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人员电话(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 附件招标文件.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