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28日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于上午发布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石龙区独立工矿区搬迁安置社区渠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3月28日 |
| 时间:2018-03-28 07:3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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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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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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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3月28日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于上午发布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石龙区独立工矿区搬迁安置社区渠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3月28日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石龙区独立工矿区搬迁安置社区渠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石龙区独立工矿区搬迁安置社区渠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三标段已经平龙发改【2017】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龙区独立工矿区搬迁安置社区渠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三标段 2.2采购编号:设计施工总承包:SLZC2018-03-18-G12;监理标:SLZC2018-03-19-F12; 2.3建设地点:石龙区独立工矿区搬迁安置社区附近 2.4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对塌陷区搬迁安置社区周边的渠道进行综合治理1000米及两侧绿化。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限额为1230万元,监理标控制价为施工合同价的1.3%。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总承包:石龙区独立工矿区搬迁安置社区渠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三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含地勘、限额规划设计、图审等前期工作)。监理标:石龙区独立工矿区搬迁安置社区渠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三标段全过程监理。 2.7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120日历天;监理标监理期限:施工工期及养护期; 2.8质量要求:设计施工总承包:合格标准;监理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设计施工总承包 3.1.1(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同时提供)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有变更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号)进行处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信息网上可查,提供网页查询页); 3.1.4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提供网上查询网页;3.1.5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提供2017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低于六个月的可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因系统故障不可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施工业绩一项,(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 3.1.7施工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3.1.8(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同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3.1.9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提出申请,须联合体成员同时提供)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1.10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网页截图)。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4)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其它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办理。3.1.12未中标单位不补偿设计成果费用。 3.2监理标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3.2.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2.4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务合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关系证明(须提供2017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低于六个月的可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因系统故障不可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3.2.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2.6投标人必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3.2.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网页截图)。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可不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3.2.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南环路28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阳光奥体七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不出售电子版。4.3、报名时须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上午9:30分。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民路18号)。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7、相关单位及联系电话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孙先生电 话:13937573186地 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10号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 刘女士电 话:0375—6186606 电子邮箱:chengjianpds@163.com本次招标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28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七楼)
来源:河南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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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计 项目 施工 招标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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