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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01日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材料智能生产项目(EPC)总承包(I标段)4月1日

时间:2018-04-01 07:5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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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栏目:2018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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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01日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材料智能生产项目(EPC)总承包(I标段)4月1日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材料智能生产项目(EPC)总承包(I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材料智能生产项目(EPC)总承包(I标段)

项目编号:GXJTZR[2018]01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魏、小庞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631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建工大厦

联系方式:林经理 0771-2805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魏、小庞0771-286313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材料智能生产项目(EPC)总承包I标段

项目招标编号:GXJTZR[2018]013-1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伶俐工业集中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成品装配楼(车间),其中地上层数为6层、地下室层数为2层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计划工期:I标段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为 540 天(日历天)。其中,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

标段划分:I标段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成品装配楼(车间),项目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层数为6层、地下室层数为2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02日 09:00 至 2018年04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及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材料智能生产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南青发改备字[2017]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材料智能生产项目(EPC)总承包I标段

项目招标编号:GXJTZR[2018]013-1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伶俐工业集中区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成品装配楼(车间),其中地上层数为6层、地下室层数为2层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计划工期:I标段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为 540 天(日历天)。其中,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

标段划分:I标段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成品装配楼(车间),项目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层数为6层、地下室层数为2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具体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工程设计:设计阶段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3)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和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日0时00分至2018年4月9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报名时须按系统操作要求,添加联合体另一方单位信息,并由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及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如下:

(1)设计费(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设计费按以下支付条款分开单独计算、支付)支付方式:

承包人按期将经施工图审查修改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施工图文件送至发包人处,二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60%(按承包人提供的《总投资估算表》中的建安工程费计算暂定设计费),经工程造价审核部门审定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价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的80%(此阶段设计费以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数),余下20%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负责给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

(2)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

①工程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支付,发包人每月5日前应按经审核合格的上月工程进度完成量的8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质量要求后,支付限额为合同内工程量的80%;完成结算审计手续后,工程款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审定结算价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的10日内,发包人在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质量保修金部分后将剩余保修金(无息)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②承包人必须按照《关于做好广西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4]26号)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理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在申请每期工程进度款前,必须先支付该期农民工工资,并在施工现场张贴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告示三天。农民工工资发放后,应请监理单位及业主现场代表核实,然后提交《关于已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工资认领表、花名册、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告示照片等资料给发包人,作为该期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必备材料。如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包人在承包人兑现民工工资前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承包人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额10%的违约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上发布。10. 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 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建工大厦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楼

邮 编:530000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林经理联 系 人:小魏、小庞

电 话:0771-2805616电 话:0771-2863138

 传  真:0771-2863138

2018年4月2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广西广西建工集团智慧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广西   招标   施工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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