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赵巷镇大型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备《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其许可事项名称及专业: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的许可及日常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赵巷镇大型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320-259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8-8-033招(采G012)) 3、预算编号:17-18-z9961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赵巷镇大型社区生活垃圾清运采购项目2、采购单位: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3、项目要求:具体项目内容、管理服务范围及所应到达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4、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5、预算金额:人民币723.26万元。 5、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 7、采购预算金额:72326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2326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4-04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4-1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原件彩色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书需盖公章及法人章); 3.具备《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其许可事项名称及专业: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的许可及日常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原件彩色扫描件;4.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4-04 09:30:00至2018-04-1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其许可事项名称及专业: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的许可及日常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盖法人章,签字或签字章均无效】至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71号1502室进行现场验证。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4-2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4-24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71号15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三副本(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委托书及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网上投标回执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赵兴路90号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竹盈路339弄71号1502室 | | | 邮编:201703 | 邮编:201799 | | | 联系人:王坚新 | 联系人:盛春燕2 | | | 电话:59201033 | 电话:13817265011 | | | 传真:59201033 | 传真:52930229-8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