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4月13日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及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于上午发布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机关(含南水镇政府)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预公告4月13日
受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及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食堂及南水镇政府食堂食品配送服务(招标编号:ZHWZ2018-125FW;采购计划编号:P-20180314-00094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1.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机关(含南水镇政府)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2. 项目内容及数量: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区机关食堂及南水镇政府食堂食品配送服务一项,详见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采用费率报价,投标报价上限≤100%,不能为负数或为0,报价超过上限或为负数或为0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3、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 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吴红燕(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0756-3361015 传真:0756-3361190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来源:广东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及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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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珠海 资格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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