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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东港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改造工程(上午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4月17日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港市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港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东港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LNMJZBDG201804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415-22776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港市人民法院 地址:东港市银河路26号 联系方式:徐主任 0415-22776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 0415-3315966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担任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为二级(含二级)以上。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415-227761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7.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8)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9)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注:供应商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清晰的复印件2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且复印清晰),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04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04月1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9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NMJZBDG20180403 2、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7.5万元;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1、对第六审判庭(167㎡)进行改造,搬迁审判设备拆除旧装饰。2、改造为三个小审判庭(50-60㎡)。3、对新改小审判庭进行装饰、吸音矿棉板吊顶、安装LED方灯,审判台背景墙为干挂理石和柚木面板组成,加装铝合金暖气片、四周墙面贴壁纸,重铺地板。4、拆除原羁押室,改造为南、北走廊过道,缩改第七审判庭,增改两个接待室。吊顶大白墙,走廊地面、角线为理石板材。5、重新布置审判庭内设备摆放,恢复原状,达到开庭需要模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来源:辽宁东港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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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资格 辽宁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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