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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4月26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于下午发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天泽大路管廊通信排迁工程公开招标公告4月26日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泽大路管廊通信排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天泽大路管廊通信排迁工程 项目编号:JTZ1804-0427A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苹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801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0431-845118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苹0431-885801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4月27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TZ1804-0427AY 1.招标条件 天泽大路管廊通信排迁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批准,项目业主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天泽大路管廊通信排迁工程 2.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1.3招标范围和内容:天泽大路管廊通信排迁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日内 2.4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2015年-2017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中标后需到招投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至2017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公章)的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21日14时,地点为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规定提交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495.5759万元 5.6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495.5759万元。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31-8451183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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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长春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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