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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下午公告)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游泳馆水处理药品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5月4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游泳馆水处理药品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及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0532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单位对参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游泳馆水处理药品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及变更。现通知如下: 一、答复: 供应商问题: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要求“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所投TCCA消毒剂1、TCCA消毒剂2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国家卫计委已于2015年11月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15)90号】,取消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我公司认为要求供应商提供此备案凭证不合理。建议取消此条款。请采购单位给予解释。谢谢。 采购单位答复:变更为“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所投TCCA消毒剂1、TCCA消毒剂2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二、变更 1、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所投TCCA消毒剂1、TCCA消毒剂2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凭证。(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变更为“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需提供所投TCCA消毒剂1、TCCA消毒剂2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无效)”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8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5月8日17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间:2018年5月9日14时00分( 14时00分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3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