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04日辉南县人民法院于下午发布辉南县人民法院消防系统改建工程5月4日
项目编号:TXZB-2018-E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辉南县人民法院消防系统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项目业主为 辉南县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辉南县人民法院 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辉南县人民法院消防系统改建工程; 2.2建设地点:辉南县朝阳镇; 2.3招标范围: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投资金额:2299784 元; 2.5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90天(日历日)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规模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7日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到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56号)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4.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5月28 日9时30 分,地点为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与卫星路交汇8722号三单元1608室/1508)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人民法院 地 址:辉南县朝阳镇 联系人:冯超 电 话:50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与卫星路交汇8722号三单元1608室/1508 联 系 人:李雪冬 电 话:18744575432 2018年5月4日
来源:吉林辉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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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工程 项目 长春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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