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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宝鸡市千河公路桥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系统(中午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22日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千阳分局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千河公路桥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千河公路桥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系统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FYZB-ZC-2018-039 三、采购人名称: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千阳分局 地址:宝鸡市千阳县 联系人:刘超锋联系方式:0917-424127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一号楼7单元1501室 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0917-387499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千河公路桥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系统,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工作需要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88200.00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投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或陕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4日时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305室; (三)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领取文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14:30 (二)谈判时间:2018年5月29日14:30 (三)谈判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305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7-387499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兴庆路支行 账 号:61001730012052521358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来源:陕西宝鸡市环境保护局千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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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陕西 中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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