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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5日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下午发布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Ⅱ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6月15日

时间:2018-06-15 12:1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9532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西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关于:2018年06月15日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下午发布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Ⅱ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6月15日的信息
来源:广西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15日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下午发布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Ⅱ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6月15日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Ⅱ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Ⅱ标段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项目编号:GXZPZB201805工字01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工

项目联系电话:158771701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昭平县江滨新区昭平县政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方式:彭工、0774-25688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工、15877170104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太兴街59-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昭发改规划[2017]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Ⅱ标段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昭平县昭平镇大壮村上白土小组

建设规模:本标段建设主干道长度为519.30米, 路幅宽度为36米;支路3长度为338.45米, 路幅宽度为26米;园区地块二、三场地平整87505.09平方米(折合 131.26亩)。

主要建设内容:市政道路工程、给排水管道、水电安装、场地平整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项目总投资:3976.48万元。

计划工期:

(1)本项目勘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部分:自《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提交之日起10日历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文本,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审批通过后2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预算文本,审批过程中需修改完善的,须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设计后续服务期从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500日历天。

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路网工程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

(3)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方派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设计方成员拟派):具备道路专业的工程师。

3.2.4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勘察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至 2018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勘察和设计部分: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10%的勘察设计费作为预付款,提交全部方案设计文本且经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勘察设计费;提交全部初步设计且经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勘察设计费;提交全部施工图成果给发包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勘察设计费;全部施工图经审查通过并提交施工图预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90%;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设计费的100%;

施工部分:预付款为施工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的30%,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具备入场施工条件并在承包人机械设备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昭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地址:昭平县新民街1号

联系电话:0774-6699378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平县江滨新区昭平县政务中心大楼5楼 地 址:   贺州市太兴街59-1号 

邮 编:   546800    邮 编: 542800     

联 系 人:  彭工    联 系 人: 范工    

电 话:    0774-2568851   电 话:  15877170104 

传 真: 0774-2568851   传 真:  0774-5120512    

2018 6 15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2.2项目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方派出):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2.3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设计方成员拟派):具备道路专业的工程师。3.2.4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勘察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76.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5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 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0774-5268001、0774-5137812)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


来源:广西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设计   施工   招标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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