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谈判响应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特定谈判响应人网上回函后,必须在回函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回函和网银支付不成功。 3、回函且获取了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放弃谈判,请在投标截止日1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扫描件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放弃投标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4、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供应商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www.aqzbcg.org:1102)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本次采购谈判时不要求供应商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谈判小组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供应商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