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35-180F1690396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温泉企业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龙先生、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交2017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交具备本条款要求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交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交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具有环卫或保洁或垃圾清运等相关经营范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42万元
磋商时间:2018年7月17日14时30分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7月7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17日14时00分至2018年7月17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7月17日14时3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先生、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