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1日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于下午发布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小额工程[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市政(含市政道路及桥梁)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小额工程[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市政(含市政道路及桥梁);园林绿化;地质灾害治理;公路(含公路及桥梁);水利水电(含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电力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小额工程[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市政(含市政道路及桥梁);园林绿化;地质灾害治理;公路(含公路及桥梁);水利水电(含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电力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LZC2018-G3-18001-BGG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粟伟 项目联系电话:0773-82121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拱辰东路88号 联系方式:张粟伟0773-82121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黎东0773-8221999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5-1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小额工程[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市政(含市政道路及桥梁);园林绿化;地质灾害治理;公路(含公路及桥梁);水利水电(含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电力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就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小额工程[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市政(含市政道路及桥梁);园林绿化;地质灾害治理;公路(含公路及桥梁);水利水电(含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电力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小额工程[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市政(含市政道路及桥梁);园林绿化;地质灾害治理;公路(含公路及桥梁);水利水电(含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电力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二、项目编号: GLZC2018-G3-18001-BGGC 三、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介绍: 1、恭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或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采购单项预算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市政(含市政道路及桥梁);园林绿化;地质灾害治理;公路(含公路及桥梁);水利水电(含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电力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2、定点采购:是指通过公开招标,统一确定恭城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小额工程施工单位及其价格优惠率、服务承诺等内容,由恭城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在定点有效期内按规定选择定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一种采购形式,但采购人不保证所有中标供应商在2018-2019年内都能在定点范围内承接到业务。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其风险。 3、本项目共分为7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项目基本概况 1 A标段 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 1 项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预算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2 B标段 市政工程(含市政道路及桥梁) 1 项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预算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市政工程(含市政道路及桥梁)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3 C标段 园林绿化工程 1 项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预算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4 D标段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 项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预算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5 E标段 公路工程(含公路及桥梁) 1 项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预算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公路工程(含公路及桥梁)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6 F标段 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利水电、水土保持) 1 项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预算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水利水电工程(含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7 G标段 电力工程 1 项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8年-2019年度预算价为人民币20万元(含20万元)至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电力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两年内。 4、各标段上限控制价:本项目采取折扣报价,按建设工程市场价格情况以及套用施工期间相关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计费基础上,各投标人投标优惠率必须≥5%,投标优惠率不在该区间值的投标无效。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A标段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B标段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C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园林专业或林业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 D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建造师资质且投标人必须在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信息采集。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2017年度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 F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G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格,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委托代理人前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时间)及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年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6)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方为有效)。上述资料均须验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证明材料齐备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7月17 日17:30止 七、招标文件售价及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7月 1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7月17 日17:30止 2.发售地点: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3、售价:每个标段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委托代理人前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时间)及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年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6)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 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方为有效)。上述资料均须验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证明材料齐备方可购买。 八、公告期限: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7 日。 九、投标保证金金额(须足额交纳):每个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通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全称: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荔柳分理处 银行账号:342812010108006973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9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9日10时30分前,携带购买的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9日10时30分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四、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拱辰东路88号 项目联系人: 张粟伟 联系电话:0773-8212160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35号经贸大厦5-14 项目联系人:黎东 联系电话:13788738888 传真: 0773-8221999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212104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A标段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B标段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C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园林专业或林业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D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施工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E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建造师资质且投标人必须在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信息采集。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2015]7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2017年度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并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签署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以上(含C级)。F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G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格,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报名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委托代理人前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时间)及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年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5)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年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证明;(6)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关于投标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方为有效)。上述资料均须验核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收取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证明材料齐备方可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9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9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来源: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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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恭城瑶族自治县 施工 广西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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