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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南华县2018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菜籽油采购项目
公告】南华县2018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菜籽油采购项目
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货物采购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 受南华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南华县2018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菜籽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南华县2018年各类学校学生食堂菜籽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2018】华招字第ZB-034
3、采购预算:4749840.00元 ,其中A包1441440.00元,B包1370880.00元,C包1451520.00元,D包486000.00元。
4、采购内容:国标一级及以上标准,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外包装有明显的非转基因标识或原料上明显标注由非转基因原料加工,菜籽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包装规格为5升/桶,有SC标识及其它符合定型包装的相关内容,包装材料采用洁净、无污染、无相关副作用的塑料桶。供货期到食用期限不能超过保质期。(详见招标文件参数要求)
5、招标范围及交货地点: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投标人可对任意一包进行投报。
包号
品名
数(升)
交货地点
A包
国标一级菜籽油(非转基因)
102960
北城小学、海子山中学、南华民族中学、五顶山中学、五顶山中心学校、马街中学、马街中心学校、兔街中学、兔街中心学校
B包
国标一级菜籽油(非转基因)
97920
南华县城区幼儿园、南华县职业高级中学、龙川中学、南华县思源实验学校、一街中学、一街中心学校、罗武庄中学、罗武庄中心学校、南华二中、红土坡镇中心学校
C包
国标一级菜籽油(非转基因)
103680
徐营中学、龙川中心学校(含龙川中心幼儿园)、雨露中心学校、雨露中学、沙桥中心学校、沙桥中学、五街中学、五街中心学校
D包
国标一级菜籽油(非转基因)
36000
南华一中
备注:(1)采购合同一次性签订,按单价结算,以学校实际需求量供货。
(2)详细采购要求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6、采购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供货期为二年(以180天一年计算,扣除寒暑假、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7、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供货能力且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正、税务登记正)或三正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具备所投货物的仓储、运输、配送能力,且连续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3年以上,若生产厂商参与投标提供《食品生产许可正》(即QS认正)及《食品经营许可正》(食品流通许可正);若经销商参与投标提供《食品经营许可正》(食品流通许可正)。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保正采购供应60天以上菜籽油数量所需的流动资金;
5、菜籽油供应商应当自有一定规模的成品油仓库及配套设施,且符合成品油储存标准。成品油仓库的最低容量不得低于按照拟投标供应学校就餐学生人数人均标准,供应60天计算所需仓库容量。
6、菜籽油供应商应当拥有2名及2名以上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资质认定的粮油专业保管人员,拥有基本的菜籽油检验化验设备和2名及2名以上经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资质认定的检验化验人员。
7、菜籽油供应商应当建立规范的菜籽油购销经营台账,且台账保管时间不低于3年,并按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菜籽油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无虚报、瞒报、漏报等情况。
8、菜籽油供应商应当提供近3年内未因成品油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正明材料。
9、菜籽油供应商应当提供近3年内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无偷税、漏税、逃税行为的正明材料。
10、菜籽油的生产、仓储、运输、配送等相关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正。
11、符合《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州学生食堂粮油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楚政发[2015]14号)要求。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货物样品,每家投标人提供5升菜籽油(投标人无需按所投标段提供样品,每家投标人提供一份样品即可),一旦确认中标方,将样品封存至签订合同时。
2、投标人要具有稳定的货源,具有配货送货等流程的运转能力,配送人员具有健康正。
3、投标时提交菜籽油质量及卫生安全承诺,保正所提供的商品每批次均合格,保正食品卫生安全。
4、中标商与各学校签订合同,并向学校提供完税发。
5、原则上菜籽油每两个月配送供货一次,若不能满足此需求的,须按学校要求供货。第一次送货时,供货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正副本、食品生产许可正、食品流通许可正(加盖供应商企业印章)等相关复印件至各校点存档备查。
6、供货方必须保正每次配送菜籽油时向各学校提供由第三方具有相关检验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生产许可正复印件(加盖供货商企业印章)并且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时间与供油时间不得超过15天,同一批次菜籽油分次配送的,可以只送检一次,但检验有效期不得超过3个月。
7、供货方三天内无条件更换不合格产品,所需费用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8、中标价格含学生食用菜籽油的生产、包装、储藏、运输、装卸、配送、税收、检测检验等相关费用。
9、每次配送到学校的菜籽油必须免费向各校点提供配送批次的留样1份(同一配送批次中有不同的生产批次,则每个生产批次留样1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菜籽油供应商在向学校交付菜籽油时,双方经办人员须当场抽取样品进行封存,封条注明学校名称、封存时间、样品有效期等内容,经双方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后密闭贴封,样品交由双方分别保管,样品有效期同菜籽油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应当指导学校做好样品保管工作,避免样品因保管不善发生质量劣变,每次交接菜籽油时,学校经办人员应当认真核对质量检验报告与菜籽油实物一致性。该批次菜籽油食用完后72小时后,留存样品自动失效。
10、供应油必须为包装成品油,包装袋(或桶)应该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注产品相关信息,如: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批号、检验员、数量等。供货商投标时应认真考虑食品包装袋(或桶)回收再利用,及时回收菜籽油包装袋(塑料桶),减少学校保管室储存压力。
11、供货商应当综合考虑各学校采购成本及储油安全等因素,向学校提供菜籽油配送的合理化建议,降低配送成本,按需配送,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菜籽油质量劣变。菜籽油供应商取得供应资格后,应当对供应学校的储油条件进行全面了解,采取现场教授、印制储油知识手册等方式做好成品油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并免费对各学校后勤管理及有关人员进行配送食品验收、质量鉴别、安全加工、科学储油等有关知识的培训。
12、供应商必须自觉接受市场监管、卫生部门、价格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约谈,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违反合同执行的情况进行严格惩罚。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 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投标资料;
2、招标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正金
1、本项目投标保正金金额为:
A包:¥28000.00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
B包:¥2600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C包:¥29000.00元(大写:贰万玖仟元整)
D包:¥9000.00元 (大写:玖仟元整)
2、缴纳时间:投标保正金请在2018年7月27日下午17:30时前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悦
电 话:183 3920 9323
邮 箱:18339209323@163.com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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