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2018)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低压电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7月25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低压电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低压电改造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编号:DZC20181503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低压电改造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低压电改造项目,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预算:162,500.00元,控制价:146,25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3、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提供技术负责人的原有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安全员及质检员的相应资格证书。同时提供以上机构人员的由谈判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18年1月-2018年6月)养老保险个人明细,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同时,须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查询所需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中标后招标人将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6、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2015年以来(含2015年)一份合同金额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建筑工程合同原件及该合同的竣工验收报告。(如属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的可提供电子打印件或系统可查询)。 7、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现场设备环境、工程内容及项目状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工程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后不追加任何费用。 联系人:方行健 电话:15164562965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低压电改造项目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承担工程的,则对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低压电改造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低压电改造项目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7月27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4671907(刘 丹)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谈判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1,5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谈判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的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7月30日14时,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获取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如放弃预成交候选人资格,则本项目将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 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907 采购单位: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高新区建设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人:方行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64562965 邮 编:163311 日期:2018年7月24日 项目需求 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项目-低压电改造采购需求 1、工程名称: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项目-低压电改造 二、建设地点:武警大庆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院内 三、建设规模:新建变电所至机房UPS电力外网;新增配电柜1台、双电源切换箱1台、YJV22-1KV-4X70电力电缆5600米 四、采购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五、标段划分:1个标段。 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项目-低压电改造 六、投资额: 16.25万元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八、工期要求: 2018年8月25日前 项目需求 一、注意事项 1、中标供应商需执行大庆市城建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农民工工资保障管理办法》,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的承诺。 2、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付款时需依据采购申报单、成交通知书、验收结算书、设备验收单、发票复印件、采购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等采购资料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19年支付合同价款的85%,审计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至97%,剩余3%的合同价款待质保期结束后再另行支付。 3、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支护、降水等所有措施费及与施工现场及周边其它建筑成品、半成品包括园林、绿化、道路等进行防护的费用谈判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均含在谈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内不再调整。中标后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不合理处进行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因采用新的措施引起的费用增加,采购单位不予以调整。 4、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因素,施工工期不做调整(除不可抗力外)。所发生的赶工措施费等一切费用均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 5、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控制措施的约定 5.1供应商所投产品质量,所用设备、材料等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因中标人所用设备、材料等未达到招标人的要求而产生的停工、误工、返工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注明设备、主要材料的品牌,制造厂家等信息(在工程预算书中体现)。投标人一旦中标,所提供的设备、设施、主材等未达到招标所对应产品的质量标准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追究其违约责任。 5.2为保证设备及材料等的质量,实行中标人向招标人报备制度。中标人采购时需提前向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地及采购的设备、材料等的质量的标准、产地,经有关机构检测检验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否则其设备及材料不得进场。 5.3 招标人还有权对中标人使用的材料、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等在与招标人的要求不符的情况下进行检测、检验和鉴定,检测不合格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使用,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中标人违反上述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该部分材料的材料款,施工的安装费和拆除费等一切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同时还要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 5.4一旦中标,本工程所用的主材、设施、设备、成品、半成品等一经进场,不得出场,更不能挪作它用,由中标人负责保管、保护,若发生丢失、灭失、毁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赔偿给招标人所造成损失。 5.5中标后,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等必须达到行业主管部门、使用(管理)单位要求,否则不得进场。 5.6本工程主材及技术标准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 6、如需相关部门验收的分项工程,采购单位负责办理手续、报验等工作直至通过验收允许入网使用。另外由于专业工程的特殊性,如施工前需要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沟通的,施工前应与行业主管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沟通、衔接,并经其审核同意方可施工,投标时要充分考虑风险,达到交验程度。 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否则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除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外,采购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8、项目部人员约定 8.1 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部管理人员,如擅自更换注册建造师的,采购单位则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还要给予补偿。擅自更换其他项目部人员的,每人/次交纳违约金10000元,擅自更换累计达3人/次,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除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还应赔偿合同价10%的违约金。 8.2供应商要按时参加采购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管理的相关工作,执行采购单位下达的质量、安全等管理办法。 8.3为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得到基本的保障,供应商必须要为每名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报建设单位备案,不得弄虚作假,保证工人的切身利益。 9、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相关要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限期由供应商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约定标准,由采购单位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费用从供应商的工程款和合同履约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供应商承担,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100%。 11、本工程重大安全伤亡事故为零。 12、有关项目附属工作的约定 施工前、施工中所有协调工作均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因协调工作耽误工期所产生的费用及需承担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在施工中对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造成破坏所产生的费用及需承担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3、临时暂设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4、供应商在施工前必须与行业主管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沟通、衔接,并经其审核同意方可施工,需要行业主管部门、使用(管理)单位验收的,负责协调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如因供应商协调不力影响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5、供应商应按照大庆市的存档规定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并且工程完工后30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16、如供应商因前述各违约行为,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须完成相关工程及文件资料的交接,并赔偿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供应商除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还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向采购单位支付不超过合同价款10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7、投标人如参与本项目投标,视其全部同意招标文件中所列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诺书、合同条款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18、施工中所涉及到的雨季施工费用、夜间施工费用、文明施工和赶工费、支护及降水措施费、雨季施工措施费及施工期间的其它所有措施费,与施工现场及周边其它建筑成品、半成品包括园林、绿化、道路等进行防护的一切措施费用均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内。 19、施工现场需进行回填处理,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中标人如果私自处理弃土或没有运至指定地点的,构成违约,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0、投标人自行踏查现场实际情况,包括地质状况。投标人要充分考虑地质条件,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发生的一切相关措施及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 21、投标单位在投标时,要认真核对施工图纸,相应规范及施工惯例所应该包括的施工内容,投标人应考虑在投标报价内。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低压电改造 | 标段: | 第 1 页 共 2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整个项目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1 | 040801005001 | 低压成套控制柜 | 1.名称:配电柜2.型号:8# GGD1-39改3.规格:800*600*2200mm4.基础形式、材质、规格:见图纸 | 台 | 1 | | | | 2 | 030404017001 | 配电箱 | 1.名称:双电源配电箱2.型号:AT3.规格:500*450*200 mm | 台 | 1 | | | | 3 | 030404019001 | 控制开关 | 1.名称:断路器2.型号:BM30-125M/100A | 个 | 1 | | | | 4 | 04B006 | 拆除原有断路器 | 1.名称:拆除原有断路器 | 个 | 1 | | | | 5 | 040803001001 | 电缆 | 1.名称:铜芯铠装电力电缆2.型号:YJV22-1KV-4*703.敷设方式、部位:直埋敷设4.电压(kV):1KV | m | 578.1 | | | | 6 | 040803005001 | 电缆终端头 | 1.名称:电缆头2.规格:YJV22-1KV-4*70 | 个 | 4 | | | | 7 | 010101007001 | 管沟土方 | 1.土壤类别:电缆沟挖填土 | m3 | 109.8 | | | | 8 | 040803007001 | 铺砂、盖保护板(砖) | 1.种类:砂 | m | 244 | | | | 本页小计 | | | | | | 表—08 |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工程名称:大庆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监察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低压电改造 | 标段: | 第 2 页 共 2 页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综合单价 | 综合合价 | 其中:暂估价 | 9 | 030408003002 | 电缆保护管 | 1.名称:过路顶管2.规格:SC1003.含挖填顶管工作坑等一切工作内容 | m | 52 | | | | 10 | 040804001001 | 配管 | 1.名称:过路套管2.规格:SC100 | m | 10 | | | | 11 | 04B003 | 破坏铺装并恢复 | 1.名称:破坏铺装并恢复 | m2 | 55 | | | | 12 | 04B004 | 破坏草坪并恢复 | 1.名称:破坏草坪并恢复 | m2 | 177 | | | | 13 | 04B005 | 室内地砖破坏并恢复 | 1.名称:室内地砖破坏并恢复 | m2 | 10 | | | | 合 计 | | | | | | | | | | | | | 注:图纸在公告及项目需求附件中,如图纸、工程量清单不符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如图纸中出现品牌、型号、产地仅供参考。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