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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6日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7月26日

时间:2018-07-26 10:4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38925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2018年07月26日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7月26日的信息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26日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7月26日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

项目编号:CCDG2018Z0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志钢

项目联系电话:180044499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军 电 话:131744977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CDG2018Z05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齐瓦房村太阳村村水泥路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交通补贴,项目出资比例约为11%、89%,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该道路工程全长30.661公里,混凝土路面宽度4.5米,两侧硬路肩0.5米。路面结构形式全线采用20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5厘米石屑调平层,基层采用20厘米填隙碎石。(详见工程量清单);预算资金约为1620.228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 ;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082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093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专业齐全,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在被列入取消投标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726日至201808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8171330分,地点为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

联系人:李军

电  话:13174497700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号110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8072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20.22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26日 08:00 至 2018年08月01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施工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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